辽宁省阜新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查处“特供酒”违法案件2件
10月29日,记者从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清理、深挖非法制售源头、铲除违法链条、严打重处违法行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特供酒”违法案件2件,没收“特供酒”481箱。
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在阜新市落地见效,阜新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以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执法队队长任副组长、阜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执法队、高新开发分局及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并制定印发了《阜新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措施,推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无缝衔接。同时,建立健全了会商调度、跟踪督办、简报交流、协调联络“四项机制”,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为使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人心,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从加强宣传入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线下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线上利用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消费提示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消费者、经营者认清“特供酒”的本质及危害,让公众走近参与“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主动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生产销售“特供酒”的违法行为,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
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特供酒”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强行风建设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对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重点内容。聚焦五一、八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对中小型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包装材料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为重点,严格检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对高档宾馆酒店、特色餐厅、网红餐厅、商务宴请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对排查监测发现、相关部门通报、群众举报制售“特供酒”问题线索,形成清单,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截至目前,阜新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897家。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执法办案力度,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环节,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标识的酒类商品。今年前10个月,该局已先后3次对各县市场监管局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日常监管、部门通报、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等渠道,通过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强化案件查办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利剑作用,与公安部门沟通联动强化行刑衔接,提高执法效能。截至目前,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特供酒”违法案件2件,没收“特供酒”481箱。
下一步,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全覆盖检查,建立“特供酒”清源打链长效机制,深挖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酒类市场假冒侵权、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酒类生产经营秩序持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