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综述/法定预设医疗指示 遵意愿息争拗 2024-11-24 生活百科 834℃ 0 图:《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赋权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预先决定自己生命末期无自决能力时,拒绝接受维持生命治疗。\资料图片 人口老化,让医疗问题更趋复杂,其中让病人预早决定在“危急关头”是否维持生命治疗的预设医疗指示(Advance Directive,简称AD)一直备受关注,早于2019年展开公众咨询,至上周三立法会三读通过有关订立预设医疗指示的《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赋权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预先决定自己生命末期无自决能力时,拒绝接受维持生命治疗。草案亦设下法律框架,让医护人员可以跟随条例,按照病人的意愿,作出相应处理。草案并设下18个月过渡期,让社会各界及持份者有足够时间适应,希望以往围绕危急关头治疗的种种争议困惑可以扫除。\港闻报记者 余风、钟佩欣 除了医护,病人在预设医疗指示立法通过后,亦更加清楚明瞭自己在生死关头的权益。“不要救我,我活到78岁已知足了!”徐太早前罹患第四期肺癌,她表示得知有关病症非常“狡猾”,难以根治,亦因病情影响导致肺积水,需入院治疗,但治疗过程很痛苦,“如果还要化疗及电疗,我真的受不了。” 免医护置身动辄得咎困境 徐太说,一直积极乐观对抗病情,但现时靠服用标靶药控制病情,已出现手脚、头皮溃烂的副作用,令她痛苦非常,“我好希望看到孙儿的婚礼,但如果不能亦是天意安排”。她坦言,如在危急关头,失去清醒时候,她不希望医护执行心肺复苏术等急救方法,“就算可救回,变成植物人,令我及家人都十分痛苦。”她近日得知有预设医疗指示的安排,打算尽早告知医生自己的意愿。 AD并非新鲜事,以往病人可以表达自己不想接受危急关头维持生命的治疗,但由于没有法例规范,亦没有法定程序及格式,医护执行时会冒上法律风险,更有人把这些操作混淆犯法的安乐死,医护承受不必要的巨大压力,悲伤激动的家属会有争拗及冲突。立法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避免医护置身动辄得咎的困境。 患有严重、不可逆转疾病的病人,过往可透过预设照顾计划订立AD,有关照顾计划为病人、医疗服务提供者、病人家属提供一个沟通过程,商讨当病人不能作出决定时,对病人提供适当照顾的方式。病人可就未来的医疗或个人护理表达价值观、意愿和意向,或作出拒绝接受维生治疗的AD。而作出AD完全是出于自愿,病人需得到主诊医生及另一名医生诊断为末期病人,便可在一名医生及一名没有遗产权益的人士见证下签署AD。医管局以外的私营医疗机构,亦有采取相若方式订立和采用AD,但相关AD并没有法律效力,不时引起医疗人员及家属的争拗。而找医生签署相关表格,费用动辄七、八千元,令不少病人却步。 设18个月准备期 加强前线培训 随着有关草案于上周三在立法会三读通过,以往的种种争议有望解决。草案赋权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预先决定自己生命末期无自决能力时,拒绝接受维持生命治疗。草案列出三个情况,分别是“末期疾病”、“持续植物人状况或陷入不可逆转的昏迷”及“患上其他晚期不可逆转的寿命受限疾病”,让签署者决定在这三种情况下,是否做心肺复苏术及维持生命治疗。草案通过立法后,特区政府预留18个月准备期,让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团体有充足时间更新指引、纪录和系统,并为前线人员提供必要培训。 “以前签了表格,大儿子说要救,但小儿子说不救,若医护不抢救,或会违反专业操守,就是没有一个法律基础。”立法会议员陈凯欣昨日接受《港闻报》访问时表示,医管局网站上设有“预设医疗指示”表格供选择,但过去并无法律效力支撑,如今草案通过后,相信可保障医护人员专业操守外,患者亦有权利透过口头、书面或销毁方式撤销指示,采取“慎入易出”原则,有更大的选择权利,而私人医院、老人院舍等同样可使用条例,涉及层面更广泛。 陈凯欣称,曾接收不少有关求助个案,数年前曾有一位年约80岁婆婆因癌病手术后心脏停顿,引致脑部缺血缺氧及严重创伤,陷入昏迷,其后被转介到深切治疗病房,靠呼吸机和鼻胃喉输入营养液维持生命,其女儿说看到母亲的情况,感到无助和心痛,曾要求院方放弃使用任何入侵性治疗,最终需透过医管局临床伦理委员会审议后停止治疗,患者一周后离世,事件扰攘近两年。 一直跟进该个案的陈凯欣说,明白主诊医生对任何患者生命仍抱存希望,坚持使用维生仪器延长生命,但若患者在有意识前签署有法律效力的“预设医疗指示”,相信患者有更大的自主权,死前痛苦会减少一点。 行政会议成员、基督教灵实协会行政总裁林正财昨日向《港闻报》表示,18个月准备期可加强保障医护及家属,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团体有充足时间更新指引、纪录和系统,重点为前线人员提供培训,加强与患者家属间沟通。他说新加坡、美国等国家早已设有“预设医疗指示”,至今没出现太大争议,反映这机制行之有效。 上一篇 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中指的破局思路! 下一篇 回顾9月访问东盟三个成员国 林定国:外访只是起点 维系才是重中之重 相关推荐 保时捷不付运费还打人,货拉拉司机太难,网友:600而已,何必? 双方已达成和解 北京局地可达大雪量级!雨雪天气来袭注意防范 国际刑事法院对以总理发逮捕令 西方国家分歧严重 前体操冠军吴柳芳回应争议 澄清擦边质疑 以军袭击加沙地带中部,已致4人死亡 前体操冠军吴柳芳回应擦边争议 与后辈隔空交锋
图:《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赋权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预先决定自己生命末期无自决能力时,拒绝接受维持生命治疗。\资料图片 人口老化,让医疗问题更趋复杂,其中让病人预早决定在“危急关头”是否维持生命治疗的预设医疗指示(Advance Directive,简称AD)一直备受关注,早于2019年展开公众咨询,至上周三立法会三读通过有关订立预设医疗指示的《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赋权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预先决定自己生命末期无自决能力时,拒绝接受维持生命治疗。草案亦设下法律框架,让医护人员可以跟随条例,按照病人的意愿,作出相应处理。草案并设下18个月过渡期,让社会各界及持份者有足够时间适应,希望以往围绕危急关头治疗的种种争议困惑可以扫除。\港闻报记者 余风、钟佩欣 除了医护,病人在预设医疗指示立法通过后,亦更加清楚明瞭自己在生死关头的权益。“不要救我,我活到78岁已知足了!”徐太早前罹患第四期肺癌,她表示得知有关病症非常“狡猾”,难以根治,亦因病情影响导致肺积水,需入院治疗,但治疗过程很痛苦,“如果还要化疗及电疗,我真的受不了。” 免医护置身动辄得咎困境 徐太说,一直积极乐观对抗病情,但现时靠服用标靶药控制病情,已出现手脚、头皮溃烂的副作用,令她痛苦非常,“我好希望看到孙儿的婚礼,但如果不能亦是天意安排”。她坦言,如在危急关头,失去清醒时候,她不希望医护执行心肺复苏术等急救方法,“就算可救回,变成植物人,令我及家人都十分痛苦。”她近日得知有预设医疗指示的安排,打算尽早告知医生自己的意愿。 AD并非新鲜事,以往病人可以表达自己不想接受危急关头维持生命的治疗,但由于没有法例规范,亦没有法定程序及格式,医护执行时会冒上法律风险,更有人把这些操作混淆犯法的安乐死,医护承受不必要的巨大压力,悲伤激动的家属会有争拗及冲突。立法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避免医护置身动辄得咎的困境。 患有严重、不可逆转疾病的病人,过往可透过预设照顾计划订立AD,有关照顾计划为病人、医疗服务提供者、病人家属提供一个沟通过程,商讨当病人不能作出决定时,对病人提供适当照顾的方式。病人可就未来的医疗或个人护理表达价值观、意愿和意向,或作出拒绝接受维生治疗的AD。而作出AD完全是出于自愿,病人需得到主诊医生及另一名医生诊断为末期病人,便可在一名医生及一名没有遗产权益的人士见证下签署AD。医管局以外的私营医疗机构,亦有采取相若方式订立和采用AD,但相关AD并没有法律效力,不时引起医疗人员及家属的争拗。而找医生签署相关表格,费用动辄七、八千元,令不少病人却步。 设18个月准备期 加强前线培训 随着有关草案于上周三在立法会三读通过,以往的种种争议有望解决。草案赋权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预先决定自己生命末期无自决能力时,拒绝接受维持生命治疗。草案列出三个情况,分别是“末期疾病”、“持续植物人状况或陷入不可逆转的昏迷”及“患上其他晚期不可逆转的寿命受限疾病”,让签署者决定在这三种情况下,是否做心肺复苏术及维持生命治疗。草案通过立法后,特区政府预留18个月准备期,让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团体有充足时间更新指引、纪录和系统,并为前线人员提供必要培训。 “以前签了表格,大儿子说要救,但小儿子说不救,若医护不抢救,或会违反专业操守,就是没有一个法律基础。”立法会议员陈凯欣昨日接受《港闻报》访问时表示,医管局网站上设有“预设医疗指示”表格供选择,但过去并无法律效力支撑,如今草案通过后,相信可保障医护人员专业操守外,患者亦有权利透过口头、书面或销毁方式撤销指示,采取“慎入易出”原则,有更大的选择权利,而私人医院、老人院舍等同样可使用条例,涉及层面更广泛。 陈凯欣称,曾接收不少有关求助个案,数年前曾有一位年约80岁婆婆因癌病手术后心脏停顿,引致脑部缺血缺氧及严重创伤,陷入昏迷,其后被转介到深切治疗病房,靠呼吸机和鼻胃喉输入营养液维持生命,其女儿说看到母亲的情况,感到无助和心痛,曾要求院方放弃使用任何入侵性治疗,最终需透过医管局临床伦理委员会审议后停止治疗,患者一周后离世,事件扰攘近两年。 一直跟进该个案的陈凯欣说,明白主诊医生对任何患者生命仍抱存希望,坚持使用维生仪器延长生命,但若患者在有意识前签署有法律效力的“预设医疗指示”,相信患者有更大的自主权,死前痛苦会减少一点。 行政会议成员、基督教灵实协会行政总裁林正财昨日向《港闻报》表示,18个月准备期可加强保障医护及家属,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团体有充足时间更新指引、纪录和系统,重点为前线人员提供培训,加强与患者家属间沟通。他说新加坡、美国等国家早已设有“预设医疗指示”,至今没出现太大争议,反映这机制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