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李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吉林延边州委批准,延边州纪委监委对延边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李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虎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赠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买官卖官;违反财经纪律,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以及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延边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延边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虎开除党籍处分;由延边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