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女童被泼开水”事件已问责12人,家长称收到恐吓信,官方:已在跟进

极目新闻记者 杨锦英 丁伟

广东韶关乳源县一名女童被同班男生泼开水烫伤,此事引发持续关注。11月12日,女童父亲丘先生发文称,近日女儿返校继续学业,但有人在其书包中留下恐吓信称“再发追责视频,要你全家不好过。”11月14日,乳源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已有相关部门正在跟进。当天,乳源县政府发布通报称,此事已对12名管理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3人予以免职。

女童父亲称收到恐吓信

据极目新闻此前综合报道,9月29日,在广东韶关乳源县乳城镇中心小学,一名女童在打开水时,高年级男生将开水从其头上泼下。女童父亲丘先生称,当天他女儿课间去打水,水装到一半时觉得比较烫,想要倒掉,旁边一高年级的男同学说帮她,却将其水壶里滚烫的水从女儿头上泼下。女孩面部、胸口、大腿烫伤,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

10月30日,丘先生向媒体表示,泼开水的男生被警方认定系故意伤害,因未满14岁警方不予行政处罚。

恐吓信内容(丘先生发布视频截图)

11月8日,丘先生发布的视频显示,女儿已经回到校园继续学业,他在评论区称女儿仍在原学校就读。12日,丘先生再发视频称,前一天晚上他接女儿放学,并带她去买了个新书包。回家整理旧书包时,发现里面夹层中有一张纸,上面写着“还敢在平台发你女儿追责视频,要你全家不好过。”丘先生称他已报警。

11月13日,丘先生再次发布视频晒自己的离婚证。14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丘先生尝试核实,暂未获回复。乳源市民政局表示,个人婚姻关系系个人隐私,不能泄漏。

就丘先生女儿收到恐吓信一事,极目新闻记者记者致电乳城镇中心小学了解情况,电话未获接通。乳源县教育局表示不便接受采访。乳源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已有相关部门正在跟进此事。

12人已被问责,其中3人被免职

11月14日下午,乳源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9月29日,乳城镇中心小学六年级男孩李某在校内向一名一年级女孩丘某泼洒热水,导致女孩二度烫伤,引发社会关注。事件发生后,韶关市、乳源县领导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受伤孩子救治和事件调查工作,乳源县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李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李某未满十四周岁,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10月14日,丘某监护人与相关方面达成谅解,并于10月15日收到赔偿款人民币32万元。相关部门已依规依纪对县教育局、涉事学校共12名管理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3人予以免职。

受伤女孩住院期间,韶关市调集全市最佳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积极治疗,医院主要负责人组织烧伤科、心理科医生会诊研判,对孩子进行积极治疗和心理疏导,学校安排了两名教师在医院陪护,乳源县委书记、分管副县长等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女孩。肇事男孩及其监护人到医院向受伤女孩及家人表示诚恳道歉。经治疗后,受伤女孩创面、精神恢复良好,已于10月16日出院,11月4日返校上课。返校后,学校制定专门工作措施持续跟进受伤女孩的心理疏导和教学辅导,帮助其逐步恢复正常的生活学习,并会同李某监护人加强对肇事男孩的教育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