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大通区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春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淮南市大通区委批准,淮南市大通区纪委监委对淮南市大通区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春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春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
马春龙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通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春龙开除党籍处分;由大通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淮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