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取消一切对各级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

记者今天(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为切实减轻基层办案机关负担,最高检正在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措施。

最高检表示,实践中,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种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等差异性较大,各地、各级检察机关发展基础、条件、环境也千差万别,在全国范围内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来衡量、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既不科学,也不全面,更不合理,不符合实事求是这一党的根本思想路线,不符合司法工作规律、检察工作规律。必须坚持最高检带头,下决心纠正检察管理中的不当考核、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真正让广大检察人员不被数据所困、不为考核所累。

最高检强调,

  • 要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

  • 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

  • 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

  • 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 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转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

  • 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

  • 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 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 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不懈努力。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